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四条有效被侵权人主张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一)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二)侵权人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故意;(三)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2年1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