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