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三章 职责与保障第四十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洁美家庭等文明新风创建活动。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