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弘扬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诚实守信、守时守约,自觉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不弄虚作假、失信失约;

(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以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遵循公序良俗;不参与色情以及其他低俗活动,不侵犯别人隐私和自由;

(三)勤奋进取、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贩毒吸毒、不赌博酗酒;

(四)树立家园意识,参加就业培训和农民夜校,勤学善用科学种养技术,发展家庭经济勤劳致富。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