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