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未依法取得养殖水面使用证或者超越养殖水面使用证许可范围擅自在国家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或者补办养殖水面使用证,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