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在鱼类产卵繁殖季节,对产卵场所等重要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区和禁渔期由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告。禁渔期间,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在禁渔区垂钓、捕捞,不得收购、销售和运输非法捕捞的鱼类产品。

禁止炸鱼、毒鱼和电鱼,以及使用其他禁用的捕捞方法、渔具和网具捕鱼。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