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第二十一条有效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开采矿产储量为中型以上在1年以内、开采小型和零星分散的在6个月以内,应当进行建设或者生产。逾期不进行建设或生产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失效;因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必须在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