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在乡村公路两侧修建构造物或者建筑物等设施,其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最小间距,乡道不得少于5米,村道不得少于3米;公路弯道内侧的建筑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视距要求。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