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有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根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惯例,享有下列知情权:(一)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风险提示、售后服务等情况;(二)要求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维修服务记录等情况。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