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四十五条有效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造成洗染物变形、损坏、串色、染色、遗失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