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应当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和主体资格,并按照商品批次向供货人索取进货质量合格证明,建立进、销货登记制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