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绩效考评,确保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