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