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公共文化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联通、共享,打造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