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工程供用水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用水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超计划用水的,加价收取水费。水费征收标准及征收办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