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工程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水库类型的确定,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划定。干渠、干沟、支干渠、支干沟、支渠、支沟,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斗渠、斗沟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