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第四章 工业大数据第二十八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面向重点行业培育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服务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数据标准化、测试评估、研究咨询等,提升工业大数据科学管理和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