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应当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