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实现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