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年用水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宾馆、饭店、学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逐步建设再生水设施,使用再生水。

城镇居民、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住所和单位用水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水的跑、冒、滴、漏。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