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表以下空间,包括单建式地下空间和结建式地下空间。

本条例所称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本条例所称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