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有效发展和改革、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