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公房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所有权人存在租赁关系,并且承租的房屋计入职工享受实物分房面积核定范围、执行政府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个人。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