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房屋征收部门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初步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报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