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粮食、蔬菜、水果、油料、菌类、茶叶、烟叶、中草药、畜禽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