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在自治县设立旅行社的,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得以业务交流合作、咨询服务、组织会务活动等名义变相经营旅行社业务。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