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套建设废弃物利用设施,对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禁止向水体丢弃养殖废弃物。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