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园林绿化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城镇规划区内所有山体、河岸均属绿化重点保护范围。禁止在绿化重点保护范围内擅自开山、炸石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其地形、地貌、植被和景观。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