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气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气象事业投入体制,并将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