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