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品牌建设与标志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对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专用标志和枸杞及其制品知名品牌,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