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第十九条有效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促进黑土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