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接受上级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履行职责,并向上一级科学技术协会报告工作。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并对所属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进行指导。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