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其他有关单位的经费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和非法调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