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服务发展第十六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应当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突出科学技术工作者主体地位,完善治理方式,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鼓励学科相近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成立联合体,发挥集群优势,促进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