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文化传播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组织中医药文化研究,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对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文化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保护、修缮、利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