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