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工作的报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