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和建设,保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