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水平,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