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带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普及数字化应用,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