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章 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第六十一条有效本市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