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合理规划租赁住房供给规模、优化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