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和保护对象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北京中轴线保护与城市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遗产保护共治、成果共享。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