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第四章 任免程序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任免的人员,任职、离职时间,以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