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