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药品经营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为公众提供健康知识、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咨询,有条件的可以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