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一条有效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