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的,由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报送;逾期未报送的,予以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